新华指数特邀解读|国家林草经贸研究院李凌超:深化“场村合作”模式,借国有林场优势振兴林下经济

新华指数|2026年01月09日

新华指数作为国家级指数平台长期深耕林草领域,已构建起覆盖苗木、花椒、苹果、核桃、中药材等核心品类的全国性指数矩阵,搭建覆盖全国主产区的动态监测网络,紧密对接 “三北” 工程、林草种苗振兴等国家战略,以“数字引擎”为政策制定与市场决策提供权威支撑,赋能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。近日,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正式印发,为帮助行业主体深度了解政策,新华指数特邀国家林草经贸研究院开展系列解读。

以国有林场为核心,构建“场村合作”发展模式,是破解当前林下经济经营分散、技术薄弱等问题的关键举措,对于盘活森林资源、促进林农增收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深远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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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场村合作”是破解林下经济发展瓶颈的破题之举

当前,我国林下经济发展仍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。广大林农个体经营往往呈现“小、散、弱”的特点,普遍存在技术标准不一、基础设施匮乏、抗风险能力不足、与市场对接困难等问题。这不仅制约了林下经济的规模与效益,也影响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。与此同时,国有林场拥有集中连片的优质林地资源、健全的管理体系、专业的技术队伍以及一定的市场渠道,但其生产潜力和带动功能尚未充分释放。将国有林场的资源、技术、管理优势同乡村的劳动力、土地、林地优势相结合,通过“场村合作”模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,有效弥补个体经营的短板,形成“1+1>2”的协同效应。国有林场与村集体的合作不仅能有效盘活集体林地资源,还为提高林区资源利用率、促进乡村振兴、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实践路径。

以“场村合作”推动林下经济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

发展“场村合作”关键在于建立系统化的推进机制,要贯彻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城乡融合、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,以集体林业价值实现为撬动点,形成国有林场与乡村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展的新格局。

(1)健全多元合作机制是激发场村协同活力的制度基础。应以“国有林场+”为核心,建设高标准林下经济基地。在传统流转基础上,创新林权收储、代管、嵌套合作社、碳汇开发等新型适度规模经营路径。通过完善合同管理,明确权利义务,建立股权分红、收益分成等多种利益分配机制。注重保障林农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,在多项关键环节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,实现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。

(2)完善基础设施与政策支持体系是推动合作持续深化的关键保障。重点加强生产道路、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。构建数字化共同体,由国有林场搭建监测平台,实施资源、数据和信息共享。创新开发林权抵押、未来收益权质押等特色信贷产品,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。简化行政审批流程,建立“绿色通道”机制,确保支持措施精准落地、高效实施。

(3)优化人才与资源配置机制是实现差异化发展的重要路径。通过绩效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规划,优化人力资源配置,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,推动合作效率提升。对资源富集林场支持产业升级,对资源薄弱林场推动与村集体建立要素互补合作模式。通过差异化政策激发各类林场发展潜力,形成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。

“场村合作”模式是新时代激活国有林场潜能、带动林区乡村发展、做大做强林下经济的重要制度创新。它通过国有与集体、专业与群众、资源与市场的有机结合,开辟了一条生态保护、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协同推进的新路径,为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、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注入强劲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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